51岁村霸侵占64岁大妈随后居然叫嚣她身段比她女儿好,每天换几回衣服影响我,这样的脑洞真的是够清奇的。自己违法了,还要给自己找出种种的理由和托言,真的不知道什么才叫可耻吗?<\/p>
在东北有一个51岁的男人王某,他在村子里边是恶贯满盈,胡作非为。许多人对他都是敬而远之的。本来64岁的张大妈和他没有任何的交集,可是51岁的王某却鬼域垂涎64岁张大妈的美色。<\/p>
张大妈呢,也便是一般的农妇,常常喜欢跳广场舞,因为她参与的集体比较多,比如说有锣鼓队,腰鼓队,广场舞队,还有各式各样的戏剧队,所以她每天就得换多套衣服。可谁也没想到便是她换衣服这个行为,居然让她自己在村子里边丢人了。<\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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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某常常去看广场舞,看到张大妈天天换衣服,并且他觉得,张大妈的身段比她女儿都好,便产生了歹念。这一天的张大妈跳完广场舞预备回家,路过一条小路。王某就躲在一个荫蔽的当地,趁其不备将张大妈直接扑倒在地,给强暴了。张大妈的老公知道后特别的愤慨。报警后,通过查询发现这个男人王某常常在村子里边做一些匪夷所思的工作,可是也没有一些大的罪行,许多人就想不明白了。为什么你要强暴一个比你还大十几岁的大妈呢?在法庭上。这个男人给出的理由让许多人直接溃散。<\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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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说张大妈在他的心里,那便是美人一般。张大妈的身段十分的好,比她女儿都要好。我每一天晚上睡觉啊,我只需一想起她的亭亭玉立的身段,我就情不自禁地流口水。我操控不住我自己那颗骚乱的心,为什么我要强暴她,那是因为她蛊惑我。她每天换5、6套衣服,无非便是想影响我,想跟我好。<\/p>
听到王某说的话。我真的是想为他点个赞,这个人脑洞也太大了吧。自己违法了,还给自己找出许多许多的理由。张大妈64岁,人家爱跳广场舞,每天换几套衣服,这是她的自在,如果说别人换衣服,便是你侵略别人的理由。那街上那么多的女人,是不是一年365天都不需求换衣服了?<\/p>